


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过信息发布、个人申请、资料审核,拟同意以下3名就业困难人员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困难人员类别 |
拟录用单位 |
1 |
刘英梅 |
女 |
47 |
“4050人员” |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 |
2 |
王丽华 |
女 |
48 |
“4050人员” |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 |
3 |
许彩霞 |
女 |
46 |
“4050人员” |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0352-6116136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