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首页>投资促进>投资政策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17:18
来源:区规自分局
发布人员:新闻中心

 同开管函〔202268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为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地产市场,按照自然资源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及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署,我区完成了《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项工作已由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同自然资发[2022]287号)文件批复。

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成果将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不断完善,并根据市场发育的程度逐步在工作中应用,具体应用问题由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件: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级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I

2706

180.4 

2625

175.0 

477 

31.8 

1193 

79.5

II

2402

160.1 

2330

155.3 

448 

29.9 

1031 

68.7

III

2108

140.5 

2026

135.1 

420 

28.0 

891 

59.4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2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通气)、宗地内“场平”;工业用地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平”;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本次评估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围包括:科研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等经营性用地。 

6、权利状况: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国家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