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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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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1 11:35
标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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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21 11:35 来源:财政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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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开区财政运营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全区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四)组织制定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以及预算编制;负责政府性基金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管理区级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

(六)根据大同经开区管委会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开展国企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审核区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国企重大投资进行监管;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区国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承担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七)负责财政评审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支出的方向性、安全性、规模性、可行性与不可行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绩效性与公共性等方面的评审工作;参与有关项目支出标准的研究;负责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全过程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等。

(八)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做好政府债券的申报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有关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配合主管单位做好PPP项目的识别与实施工作,做好B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监管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处理采购供应商投诉;监管在我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

(十三)承接上级对口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之间权责划分

(一)预决算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运营部指导全区各预算单位、直属机关、公司完成预决算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二)会计事务和政府采购工作。区财政运营部负责管理、监督和规范区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三)财政评审工作。区财政运营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机构互相配合共同完成项目评审任务,按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及评审文件。

(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区财政运营部协调区创新发展部,指导项目单位将申报政府债券情况双向上报发改委项目库及财政债务系统,专债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

(五)PPP项目管理工作。区财政运营部协调主管单位做好BP项目的识别与实施工作,做好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区财政运营部与区建设管理部共同管理好PPP项目。

(六)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区属各国企公司配合区财政运营部做好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区审计事务中心配合区财政运营部加强对国企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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