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3-z12月无文号
信息分类: 综合管理部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3-12-06 08:41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无文号
时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08:41 来源:区综合管理部
| | | |

区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区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类事项不误办、不漏办,现就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示报告对象

区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区属企业。

二、请示报告原则

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

三、请示报告流程

(一)请示流程

1、一般类事项,部门负责人可直接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如需向主要领导请示的,可按请示流程办理。

2、凡涉及国家、省、市考核指标、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挡手问题、区内政策及制度的方案起草等重大类事项,各部门需填写《大同经开区工作请示卡》,部门负责人先向分管领导请示,经分管领导加注意见,由综合管理部呈主要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综合管理部留存《大同经开区工作请示卡》,并将复印件转至提交部门,同时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3、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重大类事项,由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填写《大同经开区工作请示卡》,经分管领导加注意见,由综合管理呈主要领导;与配合部门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由牵头部门请示分管领导,拿出倾向性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呈主要领导批示。

(二)报告流程

1、一般类事项,各部门负责人可直接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

2、凡涉及国家、省、市考核指标、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挡手问题、区内政策及制度的方案起草等重大类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处办结果,各部门负责人先向分管领导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由综合管理部呈主要领导。

(三)上报材料流程

1、一般类的上报材料,各部门负责人可按上级要求直接上报。

2.凡上报材料需主要领导签字的,承办部门需填写《大同经开区来文来函办理单》,写明具体意见要求,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由综合管理部呈主要领导批示。

四、请示报告工作要求

1、请示、报告必须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得夸大和缩小相关事实资料,不得漏报、瞒报相关重要情况。

2、为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凡主要领导批办的事项,视情况由承办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按相应流程上报。

3、请示、报告办结后,由综合管理部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整理、归档。

附件:

1.《大同经开区工作请示卡》(略)

2.《大同经开区来文来函办理单》(略)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