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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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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09 10:25
标题: 大同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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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9 10:25 来源: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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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大同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及《大同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工作原则

(一)就近、免试原则。按照片区范围,切实保障招生片区内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

三、工作职责

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指导协调招生录取全过程,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审验、录取等工作。相关小学负责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各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招生录取

(一)方案制定

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制定并印发《大同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两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报名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7月5日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进行报名(登录网站-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下拉选择“教育入学”-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大同市”选择“平城区”-点击左侧“统一身份认证”-注册报名信息-开始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验

1.审验组织

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监管。

2.审验时间

审验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7月18日

3.审验方式

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房户手续在报名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且所持房产手续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其中之一的进行网上审验。其他情况到学校现场审验。

4.现场审验需提供手续

①学生及家长户口簿;正武房产手绩,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5.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经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招生片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招生片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一手房住户需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房户均不在我区内但具有本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五)结果公布

1.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查询录取结果。

2.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8日前完成。

五、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两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两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阳光招生。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招生政策公平,招生过程规范,招生结果公开。凡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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