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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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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26 17:12
标题: 大同市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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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试行)

发布时间:2025-11-26 17:12 来源:信息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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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一、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部门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清单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工作,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组织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并定期沟通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要按照国家修订、发布工作安排,组织意见征求,及时转发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自觉使用新版清单,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国家清单动态调整及省、市统一部署,行政审批部门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整市场准入许可事项清单,公示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内容,确保所有许可事项在清单规定内实施。

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和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市发改委牵头,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做好数据归集,完善数据实时更新和跨部门联动。

推动“以评促改”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对效能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任部门要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并以此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

五、市场准入壁垒问题排查整改和反馈机制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要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整改工作。定期排查本系统、本领域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等情况。并依托12345热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电子邮箱等渠道,为经营主体提供市场准入业务的咨询、查询及违规情况的反馈投诉等服务,进一步畅通隐形壁垒投诉渠道。建立涵盖线索受理、核查、整改、督办、归档、回访等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及包含线索来源、核查进度、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要素的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台账,做好案例归集并及时报送市发改委汇总。

市发改委牵头,对国家、省移交我市的线索案例,继续以动态清零为目标,实行线索核查处理“一日移交、三日核查、七日整改”工作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六、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探索构建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国家、省反馈我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视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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