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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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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1 11:33
标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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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21 11:33 来源:建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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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园林绿化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等年度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统筹实施并监管。

(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及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其建筑活动。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统筹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的综合管理;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更新城市树木的申报;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管;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

(四)负责全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及申报。对区国有公司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对招投标、施工建设、进度款拨付以及竣工验收和决算等工作进行监督。配合区财政运营部做好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管理工作。

(五)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指导区自建房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六)指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七)指导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物业项目招投标。

(八)统筹推进全区水、电、气、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九)负责建成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验收,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的接受、收集、整理、保管。

(十)负责建成区供热管理。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一)负责建成区供气管理,协调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全区建筑工程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报备管理,承接市水务局下达的有关工作。

(十四)开展全区防震减灾宣传,承办大同市防震减灾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

(十五)负责起草我区文物方面各类文件资料、申报并协调完成我区区域文物保护评估工作、协调区内建设用地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对区内三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巡查、完成上级文物部门及领导交办的文物方面工作。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事务管理中心监管工作。

(十七)承接上级对口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之间权责划分

(一)防灾减灾工作。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牵头地震应

急预案备案和震后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征用工作。区建设管理部按应急预案配合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防汛抗旱工作。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牵头紧急防汛、抗旱期调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工作。区建设管理部按应急预案配合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三)水务职能。2021年9月13日,根据大同市水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对云州区属地内(大同经开区)水资源监管工作的函》(同水函﹝2021﹞106号)文件,“云州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四条四款规定及属地管理原则,依据规定的权限,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包括大同经开区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管理、取水计划、计量管理等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工作”。大同市水务局将水资源管理权限划分至云州区水务局。

(四)文物工作。区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区建设管理部做好文物执法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文物调查勘探审批和文物保护、考古许可工作。

(五)交通工作。根据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将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职能划转至云州区交通运输局的通知》(同交办发〔2022〕132号)精神,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交通运输管理职能交由云州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人防工作。根据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同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同办发〔2022〕14号)精神,将原区建设管理部承担的人民防空职能暂时维持原状,待条件成熟划归承担发改职能的部门。按照晋审管发〔2020〕22号文件,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协调区税务局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工作,区建设管理部配合完成。

(七)垃圾管理。参照市里关于垃圾清运管理模式,建筑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企业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理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上路后由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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