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信息化办联系(地址:大同经开区道坛街68号,邮编:037300,电话:0352-61162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大同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74条,同比增长52.98%。编制公开了4期政府(管委会)公报,12期《大同经开区》刊物杂志等。三是持续加强解读回应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文字、图解、图表等形式围绕政策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与程序。我们梳理并确立了一套涵盖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等环节的标准化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强化沟通协调。在正式答复前,积极主动地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并针对复杂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及法务团队共同研究对策,保证答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严格依法合规办理。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执行,答复告知书中明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详细说明救济途径,确保每一项答复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高效优质服务。致力于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未出现超期现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截至2024年底,全区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全部按照上述流程及时、准确地进行了答复。这一成果不仅反映了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的进展,也为今后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目录、内容与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的职责,确保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增强公众理解和支持。
2.规范日常管理。以政府公文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完善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和源头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4.优化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梳理并规范现有文件,并在管委会官方网站上按要求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通过上述举措,大同经开区不断推动政府信息管理水平的提升,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门户网站建设与优化
大同经开区将网站群集之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维护。
优化网站栏目与专栏设置。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查找便捷。
开设专题页面。为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工作,在区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专题页面,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和服务信息。
2.政务新媒体监管与发展
为了确保政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常态化监管措施:
摸排登记。对区内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摸排和登记,确保每个账号都在有效管理之下。
督查督办。通过定期检查和督促整改,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作用。利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及时向社会各界展示大同经开区的工作进展、政策信息和活动详情,并开展网络问政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度。
3.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
大同经开区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渠道,致力于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给群众。
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内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区域,方便民众获取政府信息。
建成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天候服务的自助服务区,投放了3台一体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了部分商事登记事项的即时办理。
丰富咨询和代办方式:增加了政府信息咨询渠道,提供了帮办代办服务,进一步延伸了政务服务的触角,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务公开已纳入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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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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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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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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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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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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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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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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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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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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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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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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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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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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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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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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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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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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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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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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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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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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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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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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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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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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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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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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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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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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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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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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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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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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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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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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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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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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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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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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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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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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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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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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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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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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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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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申请公开数量增加与工作强度加大
随着开发区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的积累,可能导致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有明显上升的趋势,这对我们的处理能力和响应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意见征集栏目使用不便
现有的意见征集栏目内容查阅不够方便,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研究与指导。深入分析依申请公开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政策解读水平,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二是优化沟通机制。建立更加高效的内部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复杂或敏感的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交流互动,提前了解需求,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申请;三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关注政策发布、政策计算匹配、投资要素及营商环境等信息的公开,确保这些关键领域的透明度,增强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信任感。
2.加强平台建设和用户体验优化
一是细化意见征集栏目分类。对现有意见征集栏目进行重新规划,按照不同主题或领域进行详细分类,使公众更容易找到感兴趣的内容。增加搜索功能和导航指引,简化操作流程,提高用户的查找效率;二是促进公众参与。定期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收集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政府决策过程中来,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
通过实施以上改进措施,我们有信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工作进展,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本区发出收费通知0件,发出缴费通知金额0元,全年未向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kfq.dt.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我区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开发并上线了“政企通”之政策智享系统。该系统全面依托、对接国家、省市政务数据共享枢纽或第三方平台,整合工商、经信、发改、人社、税务、法院、金融等多部门的数据资源,通过先进的算法逻辑、规则解析和业务模型叠加技术,实现了对政策的深度解构与数字化处理。
1.实现了智能匹配与推送
标签化、数字化、接口化。将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进行标签化、数字化处理,并通过标准化接口实现两者之间的智能匹配。
一键通服务。基于智能匹配结果,通过智能政策推送系统直接向相关企业推送适用的优惠政策信息,实现了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确保政策服务快速响应,让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2.赋能招商部门
精准决策支持。为大同经开区招商部门提供制定政策的依据,帮助其进行精准的政策决策和效能评估。
智慧化查询工具。招商团队可以通过系统智慧化地查询投资客商在某地所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深入了解潜在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诉讼风险、投融资情况、税务评级、产品商标及专利等重要信息,从而更好地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加速项目落地。
3.提升政策透明度与实施效果
通过这一系统,不仅提高了政策透明度,还增强了政策实施的效果,使企业可以更便捷地获取政府的支持和服务,同时也促进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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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通
大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