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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新建市政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4:35
来源:信息化办
发布人员: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管委会决定2023年新建河清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

河清路,起点敬德街北一路,终点敬德街北四路,红线宽度30米,长度0.553公里。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和集体土地,由区征收办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回收;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到区征收办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拆迁)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9月13日

国家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