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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09:00
来源:信息化办
发布人员:新闻中心

根据山西省环境生态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深化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23315日我局对北方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23315日—3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6116015

通讯地址:经开区道坛街59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邮    编:037010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北方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载:同开审批环函【2023】2号.docx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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