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
区各有关部门:
《大同经开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经开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同人社发[2025]40号)文件精神及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推进我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大数据产业发展,积极拓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精准度,提升培训质量效益。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升全区从业人员持证率,提高全区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预期目标
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全年新增技能人才300人(新增技能人才2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
三、精准组织实施培训
(一)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指示、市委市政府持续深耕“四大赛道”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区产业链,涉及大数据产业、低空经济、装备制造、新能源技术及现代医药等重点领域以及服务业复苏发展需求等,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化项目化培训模式,发挥各行业职能和资源优势,自主承办或依托优质机构,积极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算力装备、低空经济、现代医药等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按照自身发展开展在岗职工培训;鼓励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适合我区产业链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通过多维度努力,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支持区所属企业(含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四、强化取证评价工作
(一)企业组织自主评价。各企业要做好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育,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对应持未持相应岗位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全面组织开展取证工作,促进企业一线职工技能提升。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二)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应当至少取得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考取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驻同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在省市赋予任务数无法满足学生取证需求的,可承担我区取证任务,初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入我区新增技能人才计划完成数。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按照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确定,院校可以组织每个毕业年度学生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学生取得相应证书,院校可按规定申请取证补贴。
(三)第三方机构组织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依照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通过市场化运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我区的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新增技能人才或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补贴至个人,在系统功能完善前可暂由院校或评价机构代为申领。对缴纳失业保险金符合个人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组织评价,不再享受取证补贴。
五、培训、评价标准及补贴申领
(一)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案、《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企业真实性培训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评价取证补贴标准。
企业、院校及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按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400元、初次取证直接取中级工证书600元、高级工证书800元的标准申领。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评价考核申请及批复材料、取得证书的相关文件、《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经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审核盖章的取证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职业工种及等级、是否为新增技能人才等信息)、院校学生取证补贴需填写学生所学专业、加盖院校公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等。
(三)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
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要严格开班审核,区人社部门接到培训机构开班报备材料后 ,要对开班准备情况认真核实后批准开班,同时将开班意见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按照培训人数全额拨付培训补贴;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申领补贴。按照培训前10天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每人5000元,订单式培训一单一结算,项目制培训可分时段阶段性结算,补贴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或院校申领。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培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培训真实性承诺书、基本身份类证明、院校或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协议、《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工资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应保存全程培训视频资料备查。
六、严格质量管理
(一)严格开班审批。对培训项目建立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培训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
(二)加强过程化监管。补贴培训(不含企业职工培训)须通过手机打卡、视频监控设备记录等接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理论教学、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0分钟,要求录像能够显示全体参训人员,培训机构应保存全程培训视频资料备查。
(三)加强档案管理。要妥善保管培训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保管不少于5年,确保培训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评价机构进行台账登记并统一销毁。
(四)培训、评价机构选定。我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经评估论证、择优遴选。
(五)持续推进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本年度继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电子券。严格落实“应录尽录”工作要求(涉密单位除外)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各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后按照“承诺制”要求提交培训资料。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成立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苗泽田 区管委会正处级干部
副组长:陈希军 区综合管理部部长
滕 雁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 伟 区财政运营部部长
徐常进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成 员:赵少超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李文佳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科员
左 峰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赵少超同志(兼)。
(二)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培训组织、技能评价、政策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财政运营部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熟悉了解政策,发挥好其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培训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培训评价机构对全过程及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履行,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转包转让培训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高标准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年度培训工作进度。要以培训结果为导向,按时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附件:1.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
3.真实性培训(评价)承诺书
4.个人自愿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报名承诺书
附件1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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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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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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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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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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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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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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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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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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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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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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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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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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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类型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人数 |
申请补贴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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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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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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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
附件2
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
培训机构: 培训期数: 专业(工种): 培训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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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 编号 |
电子券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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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真实性培训(评价)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大同市《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同人社发[2025]40号)文件精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并按照培训补贴资金申请程序申请培训补贴资金。我单位严格对参加培训评价人员身份进行审核,申领补贴人员身份完全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均为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评价;申请补贴资金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真实开展、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对于申请补贴资金所开展的培训评价相关资料保存两年备查。
如违反规定,在申请补贴培训中存在虚假培训、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自愿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4
个人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报名承诺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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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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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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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红底1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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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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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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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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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 情况 (登录电子社保卡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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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 |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 □个人 □企业工参保 □自主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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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本省城镇 口本省农村 □非本省城镇 □非本省农村 |
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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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脱贫劳动力 □在校学生 口企业员工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 □退役军人 □残疾人员 □财政供养人员 □城镇失业人员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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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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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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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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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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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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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企业 |
口是 口否 |
企业名称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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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 残疾人证书 |
口是 口否 |
残疾人证书号码 (提供残疾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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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在2024年并未参加过任何国家政府补贴的免费培训,本人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补贴性评价取证可以为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服刑期未满人员、在医院住院期间人员等不符合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范围人员,无二级以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无先天性心脏病、肺结核、新冠传染性等传染疾病,本年度没有重复参加培训(评价取证属于首次取证),符合参训条件,本人愿意承担因填写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 个人手写:(以上内容我看过,所填、所选内容与我的真实情况一致。如有情况不符对工作造成后果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列入职业技能培训、取证失信人员名单)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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