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6-00007
信息分类: 综合管理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6-10-12 09:38
标题: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文号: 同开综发〔2026〕30号
时效: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6-10-12 09:38 来源: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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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按照上级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保障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大同经开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区管理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如下: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区发展与行政审批部、区应急与建设管理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国税局经开区分局。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由胡亚平担任办公室主任,赵少超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统筹做好整改工作总结、情况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审计反馈问题为抓手,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管。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逐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审计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审计报告(晋审社报〔2026〕37号)指出我区在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共3个方面8个问题。其中6个为立行立改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2个为分阶段整改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

三、整改任务

(一)经办机构违规办理“单参”工伤保险。

我区劳务派遣单参问题涉及2019年以前的单位,2019年后至目前已无单参社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出台的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二是压实审核责任,严格层级审批管控,从严核查企业参保险种,从源头防范和杜绝违规单参问题。三是严格执行现行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落实三险同增同减机制。派遣公司单参加工伤保险现已全部按照晋人社厅〔2022〕88号文件要求,全部清理,现不存在派遣公司省内参保、省外用工现象,参保业务全部实现合规规范办理。

责任部门: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税务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大量农民工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经开区此类问题涉及27个工程项目,目前已完工17个,暂停项目2个,环卫项目3个(该项目不用参加项目工伤保险),剩余5个属于在建项目,其中2个已按项目参保,3个未参保。

整改措施:

1.向相关企业下发参保告知函,督促企业落实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未完工验收、未参保的项目,责令限期办理参保手续。

2.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移送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追缴工作。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发展与行政审批部、应急与建设管理部等部门,落实“先参保、再开工”工作要求,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从源头防范风险。

责任部门: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发展与行政审批部、区应急与建设管理部、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分阶段整改(2027年9月4日前完成整改)

(三)社保经办机构对行业风险分类及费率政策执行不严格,造成工伤保险费多征。

经开区此类问题涉及17家单位,涉及金额115175.95元,对于行业基准费率划分错误的,我们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晋政办发〔2024〕34号)规定,纠正系统内错误的行业风险类别,重新核定正确的行业基准费率,对于多收的工伤保险费,按政策协同税务办理退费或者抵缴后续工伤保险费。

整改措施:

1.全面复核费率准确度,对于费率核定错误的单位,重新核定,给涉及企业下发退费告知函,并在系统内进行更改行业基准费率。

2.与税务部门对接沟通,说明情况、名单及整改需求,启动退费相关程序。

3.集中开展退费办结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闭环,见效见底。严格执行费率政策,对于费率核定的准确性建立自查机制,切实提升费率核定准确率,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税务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四)社保经办机构对行业风险分类及费率政策执行不严格,造成工伤保险费少征。

经开区此类问题涉及7家单位,涉及金额61269.19元,对于行业基准费率划分错误的,我们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晋政办发〔2024〕34号)规定,纠正系统内错误的行业风险类别,重新核定正确的行业基准费率,对于少收的工伤保险费,督促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按政策协同税务办理后续补缴少缴的工伤保险费。   

整改措施:

1.全面复核费率准确度,对于费率核定错误的单位,重新核定,向涉及企业下发补收告知函,在业务系统更正行业基准费率。

2.对接税务部门,报送企业名单及整改需求,核算少缴金额,完成补缴申报。

3.对完成补缴的单位,逐一核验税务缴费回执,严格核对补缴金额,确保应收尽收。

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税务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五)部分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

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联系欠缴企业,下发缴费告知函,督促企业及时足额缴纳、补缴工伤保险费,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2.常态化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强化企业依法参保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责任部门:区税务分局

配合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分阶段整改(2027年9月4日前完成整改)

(六)未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

经开区此类问题涉及16名。

整改措施:

1.在失业金申领环节,做好政策宣讲,明确领金期间失业保险代缴医保(含生育)相关政策;对已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缴纳医保的失业人员,指导其通过线上APP、线下窗口申请医保费用返还。

2.领金期间做好人员比对审核,按月核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名单,做到应缴尽缴,足额为失业人员代缴医保(含生育险)。

3.严格执行政策,失业金领取期满后,及时终止失业保险代缴医保(含生育险)业务。严格按照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七)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经开区此类问题涉及3家单位34名参保,欠缴生育保险费共计4800.26元。

整改措施:       

1.有序推进资金追缴。严格按照医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对3家漏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宣讲医保政策,明确追缴时限和流程,确保生育保险足额缴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细化审核流程。梳理医保参保登记全流程,认真核对企业参保登记时的各项信息,严格审批流程,确保每个参保企业的医保(医疗、生育、大额)的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3.开展专项政策培训。组织经办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审核规范、系统操作、风险识别等专题培训,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医保参保登记各项流程。

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八)违规为在押服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经开区此类问题共涉及2条数据:1条企业养老保险、1条机关养老保险。截止目前,上述违规缴纳的社保费用及职业年金均已全部完成清退,整改落实到位。退还社会保险共计1.69万元,职业年金0.07万元。                                     

整改措施:

1.积极办理退费事宜,主动对接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告知在押服刑人员不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错缴退费事宜。

2.严把参保登记、缴费核定、退休待遇核定审核关口,在参保、退休业务办理环节增加涉刑服刑经历核验,核查档案及司法文书,防范服刑人员违规参保、违规核算缴费年限。

3.建立与纪检、法院、公安、检察、人社部门常态化数据比对机制,定期接收司法刑罚执行信息,按月与社保参保数据库比对筛查,及时对在押、服刑人员做暂停参保、暂停待遇处理,防范增量问题,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较真碰硬,细化落实整改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审计整改任务。

(二)强化统筹调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地。压紧压实整改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实行问题台账化管理,对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及时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处置,做到逐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治理体系。

一是抓实资金追缴。对审计反馈问题逐项复核,对违规资金依规足额完成追缴,牢牢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底线。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有令不行、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依规落实问责;对内部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的,按照制度规定严肃处置。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经办漏洞。针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同步排查同类风险隐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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