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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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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31 14:32
标题:
2025年大同开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公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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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2025年大同开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公开清单
发布时间:2025-03-31 14:32
来源: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 |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
省级 | 关于印发《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组通字[2014]28号) | 补贴对象为所在村自建立村党组织或村委会以来,正常离任、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满9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主干。 | 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满9年的,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任职时间每增加3年,补助标准要有所提高。 任职期间受中央、省、市、县级表彰、奖励的,要适当增加补贴标准。各地要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视财力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确保补贴逐步提高。 |
35元/人*月 | 100元/人*月 | 自定 | 社管中心核定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并在各村公示。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将享受补贴人员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服务平台,报省、市委组织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2 | 高龄津贴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民发〔2024〕4号) |
全省80周岁(含)及以上老年人 | 70 | 低保家庭80周岁(含)-99周岁(含)每人每月70元;80周岁(含)-89周岁(含)每人每月补贴10元;90周岁(含)-99周岁(含)每人每月补贴3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 自定 | 自定 | 对开发区符合条件老年人进行登记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按月 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3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山西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 (晋民发〔2021〕57号)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 标准由各市确定 | 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社管中心审核确认-区财政拨款-一卡通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 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5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晋政发〔2016〕5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晋民发〔2020〕51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 (晋民发〔2022〕53号)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疾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的15%确定。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元/人/月。 | 省市县负担比例按照《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 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社管中心审核-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 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5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晋政发〔2016〕5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 (晋民发〔2022〕53号)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所有持有第二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的20%确定。2025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元/人/月,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54.5元/人/月。 | 省市县负担比例按照《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 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社管中心审核-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 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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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4〕1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5〕116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9〕30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22〕54号) |
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 | 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 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 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社管中心审批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按月 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7 | 临时救助 | 大同市民政局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晋政发[2015]3号)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8]23号)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72号)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可参照当地低保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者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确定救助金额,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 一般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社管中心审批-区财政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 紧急程序:个人申请(主动发现)-乡镇审核审批- 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 |
1.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2.直接向救助对象发放现金或者帮助救助对象垫付资金。 |
及时 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
8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大同市退役军人局 | 中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在乡老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6201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5501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25401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4261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3781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23781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668.8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546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515.2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808.4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596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559.6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462.8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578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545.2元/年 | 个人申请、社管中心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此标准为2024年8月1日以后的标准,以后年度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
9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 大同市退役军人局 | 中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服一年义务兵每年补助720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每年补助720元 | 个人申请、社管中心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此标准为2024年8月1日以后的标准,以后年度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 |||
10 | 部分退役残疾人员护理费 | 大同市退役军人局 | 中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
一至四级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和移交安置且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 |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4055元/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3244元/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433元/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028元/月 |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4055元/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3244元/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433元/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028元/月 | 县级按残疾性质和等级自行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此标准为2024年1月1日标准,以后年度根据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 |||
11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大同市退役军人局 | 中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10548元/年 | 5892元/年 | 1870.4元/年 | 市县财政合计2785.6元/年,具体比例由市级财政确定 | 个人申请、社管中心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此标准为2024年8月1日以后的标准,以后年度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 |
12 | 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 | 大同市残疾人联合会 | 省级 | 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残联〔2023〕13号) | (一)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研究生6000元/年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研究生6000元/年 |
个人申请、所在村委会核实,社管中心复审、公示,市级残联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 市或县(市、区)根据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 每年6月底前 |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52-611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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