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27 09:56
标题: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09:56
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大同市开发区晶叶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64户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我局将对在本局登记注册未按规定报送2023、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清理,清理方式包括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吊销营业执照等。
请大同市开发区晶叶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64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逾期仍未办理的企业,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电话:0352-6116315。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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