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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25 17:48
标题: 关于吊销大同尚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7户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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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大同尚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7户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8 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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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尚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7户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当事人):

本局于2026年6月25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

当事人2023年度和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不服本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352-6116315

联系地址:大同市开发区思贤街140号(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206室)

附件:大同尚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7户企业名单.pdf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6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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