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工伤认定结论公示(10月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2026年10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通信地址:大同经开区管委会主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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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 认定时间 认定依据 受伤部位 认定结论 1 张如峰 男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开发区) 2026.9.28 2026.10.28 15.1 死亡 认定(视同)为工伤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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