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5-00032
信息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5-03-05 16:45
标题: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鼓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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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鼓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05 16:45 来源: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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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好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对经济转型的基础性、带动性、保障性作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要求,现结合能源领域发展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领域
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新技术研发及制造、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有关能源领域项目。
第二条 鼓励对象
从事能源行业研发、生产、应用及供应等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第三条 评审原则
以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为示范引领,大力推动行业和科技互促双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达到投资体量规模化,在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后续另行出台实施细则。
第四条 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按照评审结果给予保障。 
 第五条  本办法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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