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5-00032
信息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5-03-05 16:45
标题: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鼓励办法
文号:
时效: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鼓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05 16:45
来源:综合管理部
第一条鼓励领域
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新技术研发及制造、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有关能源领域项目。
第二条 鼓励对象
从事能源行业研发、生产、应用及供应等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第三条 评审原则
以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为示范引领,大力推动行业和科技互促双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达到投资体量规模化,在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后续另行出台实施细则。
第四条 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按照评审结果给予保障。
第五条 本办法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