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自然分局)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坐落、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出让人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 |
|
√ |
|
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公告调整 |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3 |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出让人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 |
|
√ |
|
4 |
供应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
■大同经开区网站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