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3 23:16
标题: 救灾生产领域
文号:
时效:

救灾生产领域

发布时间:2024-08-13 23: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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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4

标准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6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12

灾后

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13

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1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17

款物

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18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19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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