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中欧国际合作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欧洲国家与我区企业、资本的有效对接,带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中欧国际合作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宁文鑫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孙 娜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陈希军 区综合管理部部长
滕 雁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
张明远 区创新发展部部长
李向坤 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部长
张 丽 区建设管理部负责人
郭利书 区财政运营部部长
马卉妍 区法务审计部部长
刘 雁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曹金伟 区现代医药产业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 伟 区装备及大数据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姜 何 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王兴毅 区现代服务业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柳海桃 区通航及纺织产业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人
谭宇超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高中泽 区税务分局局长
冯 毅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谷德锁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发展部。办公室主任由张明远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欧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工作相关资料。
(二)负责制定《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欧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申报方案》。
(三)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四)组织实施面向欧洲国家合作培训项目。
(五)负责与欧洲国家相关城市对接联络,推动大同市同相关城市建立友城关系。
(六)组织区内有意向的单位和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面向欧洲的合作项目建设及企业合作工作。
四、其他职责
(一)联络中欧间的NGO组织,推动园区主导产业科技合作研究、技术成果示范和推广及人才培训交流等。
(二)研究制定园区促进欧洲国家之间开展多方位合作的鼓励性政策。
(三)推动构建主导产业科技成果数据库,实现科技成果合作共享。
(四)研究组织一批鼓励中欧开展合作的项目,重点推动区内相关企业在德国、比利时等国家开展项目合作,适时整合大同市对外投资资源,争取山西省支持建立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合作产业园。
(五)收集汇总全市特别是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与欧洲国家开展合作的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建立合作项目信息库。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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