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4-z00018
信息分类:
综合管理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6-05 00:02
标题:
关于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文号:
同开综发〔2024〕18号
时效:
关于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00:02
来源:区组强与人力资源部
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一枚印章”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经区党工委同意,现就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划转及日常工作开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人防审批事项办理的通知》(晋审管发〔2020〕22号)文件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1月7日《关于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人防办函字〔2022〕5号)文件精神,落实“涉及工程建设审批的事项整链条全部划转”要求,现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事项从区建设管理部划入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建设管理部负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杜绝人防工程“未批先建”、“建而未验”等问题发生。
二、依据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人防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通知》(晋人防办字〔2022〕38号)文件精神,按照联合验收方式即政府主导的方式开展人防验收工作。可邀请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三、大同经开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审及备案资料要求等,依据《关于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的通知》(晋人防办字〔2018〕20号)文件执行。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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