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2000/2024-z00019
信息分类: 综合管理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6-07 00:04
标题: 关于印发《2024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同开综发〔2024〕19号
时效:

关于印发《2024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00:04 来源: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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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部门:

《2024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财政局、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同人社发〔2024〕50号)文件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推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要求为指引,落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大数据产业发展,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为突破;提高培训精准度,提升培训质量效益。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升全区从业人员持证率,提高全区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全年新增技能人才400人(新增技能人才2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2%。

三、精准组织实施培训

(一)大力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指示、市委市政府“四大赛道”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区产业链,涉及大数据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技术及医药制造等领域以及服务业复苏发展需求等,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无法满足企业培训需求的,企业可跟市内优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培养协议,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

(二)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支持区所属企业(含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四、强化取证评价工作

(一)企业组织自主评价。各企业要做好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育,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对应持未持相应岗位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全面组织开展取证工作,对符合上一技能等级评价条件的进行等级提升取证,促进企业一线职工技能提升。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二)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应当至少取得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考取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驻同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在省市赋予任务数无法满足学生取证需求的,可承担我区取证任务,初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入我区新增技能人才计划完成数。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取证,按照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确定,院校可以组织每个毕业年度学生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学生取得相应证书,院校可按规定申请取证补贴。

(三)第三方机构组织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依照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通过市场化运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我区的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补贴逐步实现直补个人,在系统功能完善前可由个人委托评价机构代为线下申领。

对缴纳失业保险金符合个人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组织评价,不再享受取证补贴。

五、培训、评价标准及补贴申领

(一)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对所属职工开展不少于3天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案、《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企业真实性培训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评价取证补贴标准

企业、院校及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按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400元、初次取证直接取中级工证书600元、高级工证书800元的标准申领。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评价考核申请及批复材料、取得证书的相关文件、《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经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审核盖章的取证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职业工种及等级、是否为新增技能人才等信息)、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等。

(三)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

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要严格开班审核,区人社部门接到培训机构开班报备材料后 ,要对开班准备情况认真核实后批准开班,同时将开班意见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按照培训人数全额拨付培训补贴;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申领补贴。按照培训前10天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每人5000元,企业或培训机构也可采用先收费后领取补贴再退费的方式组织培训,解决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流失的问题。订单式培训一单一结算,项目制培训可分时段阶段性结算。

申请培训补贴材料:培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培训真实性承诺书、基本身份类证明、院校或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协议、《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工资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应保存全程培训视频资料备查。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六、严格质量管理

(一)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培训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

(二)加强过程化监管。补贴培训(不含企业职工培训)须通过手机打卡、视频监控设备记录等接入实名制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手机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0分钟,要求录像能够显示全体参训人员,培训视频留存2年。

(三)持续推进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本年度继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电子券,按照“申请-发券-培训(评价)-兑现-核销”流程做到电子券闭环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录尽录”工作要求(涉密单位除外),按照年度职业培训评价时间节点实时录入系统数据。各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后按照“承诺制”要求提交培训资料。

(四)培训、评价机构选定。我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经评估论证、择优遴选。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成立区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领导组

组 长:罗永山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希军 区综合管理部部长

滕 雁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

郭利书 区财政运营部部长

徐常进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成 员:赵少超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李文佳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科员

左 峰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赵少超同志(兼)。

(二)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培训组织、技能评价、政策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财政运营部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熟悉了解政策,发挥好其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培训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日常检查、按比例抽查、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核查、质量评估、信用等级评价等方式,利用大数据、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全程监督管理。要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对培训、评价机构定期组织评估,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信用机制,严格落实《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同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及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同人社字〔2023〕67号),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高标准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年度培训工作进度。要以培训结果为导向,按时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附件:(略)

1.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培训(取证)补贴人员名册

3.真实性培训(评价)承诺书

4.个人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报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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