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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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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25 10:52
标题: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引进博士研究生体检及考察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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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引进博士研究生体检及考察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03-25 10:52 来源:信息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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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引进博士研究生双选洽谈情况,现就体检与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双选洽谈情况,确定2名博士研究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附身份证后四位)

周亚楠(6545)刘志飞(3017)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

体检地点:大同市新和医院

相关要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上7:30准时在新和医院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体检,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家属交流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5.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要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化妆,衣着宽松,以便检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及时告知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52-6116130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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