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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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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28 09:16
标题: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体检及考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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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体检及考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6 来源: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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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笔试、面试环节已完成,现就体检与考察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专业人员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

体检地点:大同市新和医院

相关要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上7:30准时在新和医院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体检,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家属交流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5)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要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化妆,衣着宽松,以便检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另行通知,考察组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52-6116130(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专业人员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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